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手机版 | 如来藏网:倡导正知正见正修正行的学佛门户网站

热搜: 涅槃  三乘菩提  悟道  菩提  公案  十信

当前位置:如来藏网>如来藏>唯识略说>

正觉总持咒略释(连载62--五尘之触尘、法处所摄色)——张正圜老

[唯识略说]  发表时间: 2026-10-12 14:24 点击: [放大字体正常缩小] 关闭
第五目  触尘
触尘是身根、身识所面对的境界。外触尘是身扶尘根所接触的境界;内触尘则是身胜义根所接触、身识所缘的境界,同时也是意识所缘的境界。《瑜伽师地论》说,触尘摄属于肉眼不可见之色法,但是身根能接触、身识及意识能面对而了知触尘的存在,故名为“无见有对”之法。触尘依其性质差别,有许多种类,例如:冷、热、轻、重、滑、涩、软、硬、松、紧、饥、渴、痛、麻、痒等等,举凡身识所能领受的尘境都属于触尘所摄。若依有情的感受则可分为三类:
一、好触:舒适的触感,可引生乐受; 
二、恶触:不舒适的触感,可引生苦受;
三、舍处所触:平淡的触感,可引生舍受。
 
触尘是由身体表面或内部所摩擦、接触而领受的境界相,《瑜伽师地论》卷一中列举出地、水、火、风、轻性、重性等二十多种触尘1,卷五十四则说:“触所摄中,四大种是实物有,当知所余唯是假有。”2也就是说,触尘中的地、水、火、风等四法,是现象界中确实存在的物质,地大以坚硬为相、水大以湿润为相、风大以动转为相、火大以温煖为相,此四大属于“能造触”,其余触尘皆是由这四大种依不同比例组合而假名施设的境界相,即为“所造触”。要特别说明的是,论文中的“病、老、死”,指的不是“病、老、死”本身,而是指由于疾病、衰老或临死的过程中,身根所触的境界有变异而能使意识配合身识觉知到,例如:生病时身体可能会有发热、酸痛、无力的触尘觉受,反过来说,如果身体产生发热、酸痛、无力的觉受,就会让人联想到是否感染了疾病;衰老或临死也是同样的道理。
 
触尘的范围极为广大,色、声、香、味以外的都属于触尘所摄;身根则是五色根中范围最广的,眼、耳、鼻、舌中都有一分为身根所摄。而人类的触觉感受器种类繁多,其中有许多与生命安全息息相关,例如痛觉就相当于身体的警报系统,如果失去痛觉会使人无法察觉伤害,烫伤、骨折、感染时不能自知,严重时就会危及生命。虽然欲界人间对于触尘的觉知有其必要性,但是仍应该了解其无常的本质,不应该贪爱执著;若能深观触尘的生灭无常、无自性,则能逐渐伏灭对触尘的执取,保持单纯必要的觉知,但不被触尘所系缚而起贪厌等种种烦恼。
 
就物理与化学层面而言,触觉来自物体的各种物理与化学特性,例如压力、振动、温度、硬度、柔软度、粗糙度、光滑度、湿润度等,部分化学物质亦可能作用于皮肤而产生灼热、清凉或刺痛等感受;这些物理与化学性质,都是触觉形成的外在刺激基础,经由皮肤、肌肉或内脏器官的直接接触,才能与身体内外的感受器相应。从医学与生理学来说,触觉的形成主要依赖分布于皮肤、肌肉、关节及内脏等处的各类感受器;当受到外界刺激时,感受器会将压力、温度、振动、牵拉等物理刺激,或部分化学刺激,转换为神经讯号,再经由周围神经传递至脑部,从而产生对冷热、软硬、滑涩、轻重、痛痒等触觉的知觉(请参见第五章第三节第五目〈身根〉之说明)。从神经科学与心理学的研究来看,同样的外在刺激,未必会产生完全相同的触觉经验,而是与个体的生理状态、过往经验、情绪、注意力及认知等因素密切相关。例如相同的温度,在不同环境下可能令人觉得偏冷或偏热;同样程度的按压,有人感到舒适,有人却感到疼痛;可见触觉并非完全由外在刺激所决定,而是神经系统与心理认知共同作用的结果。也就是说,由触觉所引生的感受,除了物质层面的感官刺激之外,亦会因个人的生理条件、记忆与心理状态不同,而呈现出种种差别。由此可知,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说,触尘并非恆常不变的实体;触觉乃是依于外界物理或化学刺激、感受器的作用、神经传导机制,以及心识的认知活动等多种条件相互配合而显现的现象。此一理解,与佛法所说触尘依缘而生、无有自性的义理,亦可相互契合而得到印证。
 
有情众生之身识与意识所接触与领纳的触尘,是内相分触尘,系第八识如来藏藉身扶尘根触外触尘为缘,在身胜义根处所变现出来的内触尘境;也就是说,身识与意识实际了别的,并非外在触尘境本身,而是第八识所变现的内相分触尘。而随着身扶尘根与身胜义根之功能优劣等差异,以及外触境条件的不同,也会影响到内触尘的呈现。譬如当身扶尘根(如皮肤、肌肉、关节及内脏中的各类感受器)或身胜义根(如丘脑及大脑体感觉皮质等神经系统)发生异常、损伤,或是受到感染(如带状疱疹等引发的神经痛与后遗症)、药物、疾病(如糖尿病周边神经病变、中风)等因素的影响,导致触觉感受与神经传导功能受限、异常甚至丧失时,如来藏所变现出来的内触尘就会异于外触尘乃至无法呈现, 因此世间会有触觉丧失( tactile anesthesia)、触觉减退(tactile hypoesthesia)、触觉过度敏感(tactile hyperesthesia)、感觉异常(tactile paresthesia)等种种不同的触觉异常状态。有情领受的是各自如来藏所变现之内相分触尘,因此触觉异常多属主观感受,虽然现代医学可藉由神经学检查、定量感觉测试(quantitative sensory testing)及神经传导检查等方法,评估触觉功能受损的程度,但对于个人所实际领受之冷热、痛痒、麻木或刺痛等触觉经验,仍难作出完全客观而精确的定量或定性分析。
 
由此可知,内触尘的现起,除了根本因如来藏之外,尚须多种条件和合;而内触尘现起之后,亦是刹那刹那在变异,无有真实不坏之体性存在。所以说内外触尘皆是无常变异、是无我、是空,不可执为真实有,然而众生无知于此正理,对于各种感觉的领受非常执著,甚至为了追求各种触尘之乐受而造诸恶业,譬如密宗喇嘛教之无上瑜伽双身修法,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。喇嘛教各派所追求的乐空双运皆不出淫乐触之范围,不论是观想而修之双身法,或以实体明妃而修之双身法,其中心思想皆以淫乐触之遍身及常久不退为大乐,于其中观能受遍身乐触的觉知心空无形色为证得“空性”,故名“大乐空性”,复观彼乐触中之觉知心与乐触不二,名为“乐空不二”,以此为“正遍知觉(正知大乐遍满全身故名正遍知觉)”、“即身成佛”,殊不知一切触尘、领受、觉知心皆非实有,都是众缘和合而有,没有常住不坏之实体存在,如果为了追求虚妄不实之乐触而起贪著,乃至伤害众生造诸恶业,招致未来无量世的轮迴苦果,那实在是愚昧至极,有智之人岂能不引以为戒!
 
第五节 法处所摄色
在十一种色法中,除了五色根和五尘之外,尚有法处所摄色,也就是法处所摄之一分色法。“法处”乃是十二处之一,即是意根、意识所触、所缘之法尘境。然而“法尘”并不都与色法有关,与色法无关的就不能归入到色法、色蕴之中,例如无色界之定境法尘;只有与五尘色法有关的才属于“法处所摄色”,这主要是指缘于五尘上的法尘。
 
《瑜伽师地论》将法处所摄色分为“律仪不律仪所摄色”、“三摩地所行色”二种3。“律仪所摄色”指的是受持正戒(如五戒、菩萨戒、声闻戒等)者,或是发起禅定而有定共戒者,因为已成就防非止恶的“戒体”,随时能防护自己的身业、口业不造作恶行,所以四威仪中身口的恶法都不现行,就称为“律仪所摄色”,简称“律仪色”。“不律仪所摄色”则是放任自己的恶习而不防护身业、口业者,四威仪中常可见身口的恶法现行,例如习惯暴力、欺骗、恶口等,就称为“不律仪所摄色”,简称“不律仪色”。“三摩地所行色”指的是依于三摩地(禅定或智慧三昧)所显现的色相,依《显扬圣教论》的说明有“彼所缘影像色性”及“彼所作成就色性”二类4,“彼所缘影像色性”指的是定中所见的影像,例如修观想念佛时,心中显现的佛菩萨影像;“彼所作成就色性”则是指依于各种三摩地所变现出来的境界,例如上身出水、下身出火。
 
《瑜伽师地论》卷五十四又说:“堕法处色亦有二种,谓实有、假有。若有威德定所行境,犹如变化,彼果彼境及彼相应识等境色,是实物有。若律仪色、不律仪色,皆是假有。”5也就是说,“三摩地所行色”中,变现出有质碍之物质色法者属于实物有,其余法处所摄色则是依附于其他色法而存在,是假名施设为有,例如“律仪色”是持戒者身上显现出来的无表色,不是有实质的色法。无著菩萨在《大乘阿毘达磨集论》中,又将法处所摄色区分为五种:极略色、极迥色、受所引色、遍计所起色、定自在所生色6,此处就不展开细说。
 
以上所说五尘及法处所摄色,总说即是相分,相分有二:外相分与内相分,此二者皆是唯第八识阿赖耶识所变现的境界。外相分是器世间所现的五尘,为众生阿赖耶识共业所成;内相分则为阿赖耶识藉五扶尘根对外境五尘,即于自心中如其所触如实显现内五尘,如人照镜时镜中如实显现人影一样。内相分是唯心所显故,当五扶尘根或胜义根有缺损,如盲聋瘖哑痴呆等,不能如实对现外五尘,或者使得外五尘被扭曲,则所显的内相分就会是扭曲的五尘境。由此可知,一切有情无始以来从未接触过外尘境,所见所闻乃至所触所知,皆是自心所现;凡愚不知此理,见一切山河大地、人事物等,皆误以为真实见,其实都只是自心所显的内相分而已,既然是自心具足之法,又何需为贪求诸受而广造诸业呢?
 
以上“二所现影故—色法十一”已叙说如前。总而言之,此等色法,皆是八识心王所变之相分;除此十一色法之外,更无其他色法可得,由此亦可了知一切色法,唯是心王、心所二者所现之影像,若离此二者,尚无一法可得,何况有色法十一呢?因此而说“万法唯识”。(待续)
 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1《瑜伽师地论》卷一〈本地分中五识身相应地 第一〉:“彼所缘者,谓触,无见有对。此复多种,谓地、水、火、风、轻性、重性、滑性、澁性、冷、饥、渴、饱、力、劣、缓、急、病、老、死、痒、闷、粘、疲、息、软性、勇,如是等类,有众多触。此复三种,谓好触、恶触、舍处所触,身所触。又触者,谓所摩、所触,若硬、若湿、若动、若煖,如是等差别之名。是身所行,身境界,身识所行、身识境界、身识所缘,意识所行、意识境界、意识所缘。助伴及业、如前应知。”《大正藏》册三十,页 280,上 9-18。
2 《大正藏》册三十,页 597,中 4-6。
3《瑜伽师地论》卷三:“法处所摄色有二种,谓律仪不律仪所摄色、三摩地所行色。”《大正藏》册三十,页 293,下 6-7。
4 《显扬圣教论》卷一〈摄事品 第一〉:“法处所摄色,谓一切时意所行境,色蕴所摄,无见无对。此复三种,谓律仪色、不律仪色及三摩地所行境色。律仪色云何?谓防护身语业者,由彼增上造作心心法故,依彼不现行法建立色性。不律仪色云何?谓不防护身语业者,由彼增上造作心心法故,依彼现行法建立色性。三摩地所行境色云何?谓由下中上三摩地俱转,相应心心法故,起彼所缘影像色性,及彼所作成就色性,是名法处所摄。”《大正藏》册三十一,页 484,上 13-21。
5《大正藏》册三十,页 597,中 6-9。
6《大乘阿毘达磨集论》卷一〈本事分中三法品 第一〉:“何等法处所摄色?有五种应知,谓极略色、极逈色、受所引色、遍计所起色、定自在所生色。”《大正藏》册三十一,页 663,下 15-17。
 
本文标签:正觉总持咒(103)法处所摄色(6)触尘(2) 本文关键字:正觉总持咒,触尘,法处所摄色
讲座文稿
愿所有功德回向:

自归依佛,当愿众生,体解大道,发无上心;自归依法,当愿众生,深入经藏,智慧如海;自归依僧,当愿众生,统理大众,一切无碍。

愿以此功德,庄严佛净土;上报四重恩,下济三涂苦;所有见闻者,悉发菩提心;尽此一报身,同生极乐国。

Copyright © 2015-2021 如来藏网 rulaizang.cn rulaizang.com.cn 版权所有
备案号:京ICP备202004379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