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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菩提道的修证次第(5)

[佛法初识]  发表时间: 2015-08-13 21:11 点击: [放大字体正常缩小] 关闭
七住见道位的修行之所以重要,是因为七住是正式转入内门修学佛法的起点,此后所修皆需以七住所悟第八识而引发的般若智慧(般若总相智)为基础,无此便无法进修。故禅宗五祖弘忍大师谓“不识本心,学法无益”。七住位以前修行——持戒、念佛、行善等等,都是在外门修集开悟见道的福德资粮,要待开悟见道以后始能转入内门起修。
七住菩萨继续进修到九住圆满,十住位因缘具足时眼见佛性,证得如幻观。佛性有三种涵义:一者,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,只要发愿修行都可以成佛,如是众生皆有成佛之性,称为佛性;二者,有经文将第八识如来藏称为佛性者,如《大般涅槃经》卷七,佛告迦叶菩萨言“善男子!(真)‘我’者即是如来藏义,一切众生悉有佛性,即是(真)‘我’义”;三者,佛性是第八识阿赖耶识(异熟识、无垢识)的作用,以自己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根能“见”之,称为眼见佛性,如《大般涅槃经》卷八载:
“迦叶菩萨白佛言:‘世尊,佛性如是微细难知,云何肉眼而能得见?’佛言:‘迦叶,善男子!如彼非想非非想天亦非二乘所能得知,随顺契经,以信故知。’”
所以佛性是可以眼见的。《大般涅槃经》卷二十七,佛又言:
“复有眼见,诸佛如来,十住菩萨眼见佛性。”
眼见之佛性是第八识之用,藉着六尘境界,须眼见为凭(五根中若一根见佛性,其余诸根也可以见)。欲眼见佛性,必须具备福德、定力与慧力,三者兼具方可眼见。
十住所证眼见佛性之如幻观,使十住菩萨现前观见唯有第八识是真实不虚的法,世界与身心犹如梦幻一般虚妄不实。这不是由次第观行所得,而是眼见佛性的剎那间便能有此现观。眼见佛性之法,与境界相应,受用更大,其解脱的功德远过于开悟明心,学人当修当证。如幻观成就了,即满足十住位的观行。十住位菩萨,成就如幻观,能薄贪瞋痴,就二乘解脱道的修证而言,相当于二果。
虽然明心见性的功德受用很大,但是十住菩萨仍有烦恼未断,此烦恼是修所断惑,非因开悟就断除了。
学人欲得如来藏正法,须护持如来藏正法,并须依次具足次法——初住的布施、二住的持戒、三住的忍辱、四住的精进、五住的禅定,六住位实修四加行兼熏般若知见,方能在参禅时一念相应证悟如来藏。如来藏正法是菩萨的大法,非小根小器者能得,学人必经前六住位的熏修,具足了菩萨根性以后,才有资格得此菩萨大法。如是菩萨性,须经长劫多生的熏修,才能渐渐具备,绝无他法可以速成,也无捷径可走,更不可越次躐等。十住菩萨如幻观修证满足,就转入十行位修证。
 
三、十行位之修证
十行位又称“十长养”,是消除异生性,长养菩萨圣性的阶段。异生性也就是凡夫性,诸如世间之人多利欲熏心,贪吃好玩,言不及义等等。
十行位满心的现观是阳焰观。夏天烈日下的地面,若从远处看,地面上热气晃动犹如“水面”,这个现象称之为阳焰。十行位的菩萨现前观察能取六尘万法的觉知心与作主的末那识,如阳焰一般的存在,都不是真实的法,这就是十行位所证的阳焰观。十行位菩萨依阳焰观现观自他一切众生之身口意行,皆是依其心与心所法,演其所当演之角色——人生无非是戏,犹如阳焰一般波动不息,然并无其实。十行菩萨证得阳焰观,可以有效地消除异生性,发起菩萨的圣性,此后凡所有作,都是为了利益众生,自此转入十回向位修证。
 
四、十回向位之修证
菩萨于十回向位中需修十种回向以利益佛子,其中以大悲心救护一切众生回归正道是其主要方面。救护一切众生回归正道即不计个人得失、不顾情面而破邪显正。若不破邪,未悟众生云何能知何者是邪?破邪道已,正道自显,众生即知取舍,免入邪道。
关于破邪显正与“说四众过”(四众是指构成佛教教团之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)的区别。四众的过失,一般表现在两个方面——破戒与破见。四众的破戒、破见行为皆会导致自他退失正法,造成严重后果。如《长阿含经》卷九,舍利弗告诸比丘言:“云何二退法,谓毁戒、破见。”
破戒是指学人违反戒律的行为。学人不能说四众过,是指学人不能随意、恶意地张扬四众弟子存有的破戒、违反法律道德之言行。然四众弟子若真有过错,并非不能如法指出。譬如《菩萨戒本》(玄奘菩萨译)一卷载: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见诸有情(包括学人)应可诃责,应可治罚,应可驱摈,(若)怀染污心(顾及情面,怕得罪人,怕失去个人利益等),而不诃责;或虽诃责,而不治罚、如法教诫;或虽治罚、如法教诫,而不驱摈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
菩萨对学人的过失,是该慈眉善目,还是该金刚怒目,皆取决于法,取决于戒律,取决于对学人的道业是否有利。菩萨所考虑的是学人的长远利益,而不是一时的面子、得失、毁誉。是以,当为之时菩萨必定会有所作为。
破见,亦称坏见,是指有情于佛法存有错误的知见并传播之,直接或间接地以邪见取代正见。破见即是诽谤正法,即是破坏正法,其过最大。《佛藏经》(鸠摩罗什译)之<净戒品第五>,佛言:
“舍利弗,是十不善道中,何者罪重?”(舍利弗答:)“世尊,十不善中,邪见罪重。何以故?世尊,邪见者,垢常著心,心不清净。”
邪见罪重,何况是四众以佛弟子的身份传播之?破见,其过胜于破戒,提婆(圣天)菩萨于《广百论》<破见品第四>中言:
“宁毁犯尸罗(戒),不损坏正见;尸罗生善趣,正见得涅槃。”
护法菩萨于《广百论释论》(玄奘大师译)卷六,如是解释:
“毁戒、坏正见,虽复俱能损坏善因,障碍乐果。然毁戒轻,坏见极重,所以者何?持戒生天,增长结缚,受生死苦;正见能证三乘菩提,得涅槃乐。是故智者勿坏正见。”
佛法如一棵参天大树,破戒行为毁坏的是大树的枝叶,而破见则是铲除大树的根本。破戒是个人行为,破见能影响一大批人,尤其是“大师”破见,若其著作流通,还会误导后人。因此,对于四众的破见行为,不论其是出家,还是在家,学人都要依据经典予以公开指正,以免众生被破见者所误导,也避免破见者在邪道上愈走愈远。如是指正即是破邪显正。故学人不能将破邪显正与说四众过混为一谈,更不能将纵容邪师破见当作是忍辱。天台宗三祖,智者大师的依止师——慧思法师于《<法华经>安乐行义》卷一言:
“若有菩萨行世俗忍,不治恶人,令其长恶,败坏正法。此菩萨即是恶魔,非菩萨也,亦复不得名声闻也。何以故?求世俗忍,不能护法,外虽似忍,纯行魔业。菩萨若修大慈大悲,具足忍辱,建立大乘及护众生,不得专执世俗忍也。何以故?若有‘菩萨’将护(败坏正法之)恶人,不能治罚,令其长恶,恼乱善人,败坏正法。此人实非(菩萨),外现诈似,常作是言:我行忍辱(而不治罚恶人)。其人命终与诸恶人俱堕地狱,是故不得名为忍辱。”
《大乘本生心地观经》卷二,佛告五百长者:
“正见比丘亦复如是,胜余众生百千万倍。虽毁禁戒不坏正见,以是因缘名福田僧。若善男子善女人等,供养如是福田僧者,所得福德无有穷尽。”
《佛藏经》<净戒品第五>,佛言:
“舍利弗,佛说是人(谤法比丘)则为谤法,以谤法故为非沙门非释种子,应当灭摈是等比丘。若百千万亿诸佛三轮示现,不能令(破见者)悟使得道果。”
《菩萨善戒经》(一卷本)载,佛言:
“菩萨若有同师同学诽谤菩萨方等法藏,受学顶戴相似非法(似是而非的伪“佛法”)者,不应共住。若定知已,不得向人赞叹其德,是名菩萨第八重法。”
故学人亲近供养破戒而不破见的僧人,尚能得到无量福德。四众中人若破见谤法,即便是僧人,佛陀也不会再承认其为佛弟子,如是破见“僧人”本质上已非出家人,只不过是身穿袈裟的俗人罢了,应予摒弃。四众中人只要其破见谤法,即使是持戒清净,学人都不能与之共住,更不能随喜赞叹,以免他人去亲近学习。所谓“坏见(破见)之人虽不坏行(不破戒),不堪与众生为其道眼”,正此之谓也。对于破见之人,四众弟子不仅要远离,其有能力者,更应出面破邪显正,以维护清净正法不被歪曲,如《大般涅槃经》卷三载:
佛告迦叶菩萨:“如来今以无上正法付嘱诸王、大臣、宰相、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,是诸国王及四部众,应当劝励诸学人等,令得增上戒、定、智慧。若有不学是三品法,懈怠破戒,毁正法者,王者大臣四部之众应当苦治。善男子,是诸国王及四部众当有罪不?”(迦叶菩萨答言):“不也,世尊!”
故破邪显正并非出家人的“专利”,四众弟子都有权也有责任指正他人的破见行为,这样做不仅无罪,反而是佛教所提倡的护法之举。“宁可将身下地狱,不把佛法送人情”。若有破见者,四众弟子皆应不留情面予以指正,如此方是慈悲,方是佛弟子。
十回向位满心所证的现观是如梦观。十回向位菩萨现前观察,一切众生于世间所起的贪爱与厌憎,所造作的一切善行恶行,所受用的一切境界,悉皆无得无失,犹如“南柯一梦”。菩萨复观察自身所行菩萨道,亦如梦中广修六度,过去世如是,此世亦如是,由此证得如梦观,能“性障永伏如阿罗汉”,成十回向位满心。菩萨于第十回向位满心时,复由修习八识心王之五法、三自性、七种第一义、七种性自性、二种无我法,成就一分道种智,勇发十无尽愿成通达位菩萨,由此进入初地的入地心。
 
五、十地之修证
菩萨入地以后,诸地境界及其所修,《华严经?十地品》《十地经论》《成唯识论》等述之甚详,这里择其要者,会通如下。
初地菩萨入地已,主修有三:一者修学百法明门,通达虚妄唯识门及真实唯识门;二者依十无尽愿而发受生愿,留惑润生,世世不取无余涅槃,以利益自他;三者广修法施。初地菩萨如是修毕,即能证得“镜像观”,现观所见所触所受的一切皆是第八识阿赖耶识所显之“影像”,如镜现像,由此转入二地。
初地满心,若蒙佛加持而入大乘照明三昧者,于三昧中,十方诸佛为现一切身面言说。由佛力加持故,此初地菩萨佛性得以展开,能觉照十方百佛国,能至十方百佛世界面见百佛,供养百佛,听受妙法;亦能化现一百化身菩萨,一一化身菩萨各有一百化身眷属。
初地之前所修以大乘人无我智为主,与初地所修的法无我智不同。
大乘之人无我智者,即禅宗之破初参——开悟明心,能证知无我性之藏识的所在,现观藏识无生无灭,现观有念无念的觉知心皆是无常变易之法,故非我,如是而证者名为证大乘人无我。此人无我智,仍唯了知如来藏识之总相智与别相智,不属种智。证知人无我后能安忍不退者名得无生忍。
大乘法无我智者,谓以大乘人无我智为基础,进修《楞伽经》《解深密经》等唯识经典,了知并体验藏识所藏种子的功能差别,证知“蕴处界”一一法皆藏识所生所显,藏识以及所生所显之诸法无我、无我所,如是而证者名为证大乘法无我。此法无我智属种智范围,远深细于人无我智。证法无我后能安忍不退者名得无生法忍。
二地菩萨主修有三:一者修学唯识之千法明门,断除所知障中更微细随眠;二者进修增上戒学,于一切微细戒都无所犯;三者随缘作法布施。二地菩萨如是修学三事已,便能证得“犹如光影”的现观,成二地满心,转入三地。
三地菩萨主修有三:一者修学唯识之万法明门;二者进修四禅八定、四无量心、五神通等;三者随缘作法布施。三地菩萨如是修学圆满,成就“谷响观”,转入四地。
大乘佛法的修行次第,一般是在三地阶段才正修四禅八定与神通。所谓的神通,变化莫测谓之“神”,无拘无碍谓之“通”,变化莫测又无拘无碍之功用,称为神通,类似今人所说之特异功能。佛教有“三明六通”之说,六通包括:神足通、天眼通、天耳通、他心通、宿命通、漏尽通,其内涵敬请参阅相关经典。
神通有报得与修得两种。所谓报得,是指依业报而有的神通,譬如天人生来就有前五通。修得,是按照一定的方法修出来的神通。世间除了神通,还有依通与妖通,依通是指借助某种技术而拥有了超出常人的能力,譬如以占卜作有限的预测;所谓妖通是指借助精灵妖孽的力量而暂时拥有了某种超人的能力,譬如某些巫术、扶乩等。若利用依通妖通图谋不轨,终遭“天谴”,必有恶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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愿所有功德回向:

自归依佛,当愿众生,体解大道,发无上心;自归依法,当愿众生,深入经藏,智慧如海;自归依僧,当愿众生,统理大众,一切无碍。

愿以此功德,庄严佛净土;上报四重恩,下济三涂苦;所有见闻者,悉发菩提心;尽此一报身,同生极乐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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