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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众生我”之实质(2)

[佛法初识]  发表时间: 2015-08-13 22:31 点击: [放大字体正常缩小] 关闭
六者法尘。法尘包括外法尘、内法尘。外法尘(外相分),从略来说外五尘的变动即是外法尘。外法尘能为意根所“触”,意根藉第八识阿赖耶识缘外法尘属于种智内容,这里从略。外法尘经藏识幻现以后所形成的内相分(内法尘),亦能被末那识所触,并为末那识、意识所了别。简而言之,内法尘不离于内五尘,内法尘只是内五尘之细分的部分,或者说由意根、意识所触所了别的——内五尘的一部分,称之为内法尘。
有情众生根据 “经验”,总以为是自己的眼睛看见了外境,耳朵听到了声音,鼻子嗅到了气味,舌头尝到滋味,身体有触觉,等等。其实一切有情从未直接看见过外境,从未直接听到过外面的声音,从未直接嗅到过外面的气味,从未直接尝到过外味,也从未直接接触过外物。有情以为自己真实所见到的、所听到的、所嗅到的、所品尝到的,所触到的——六尘,皆是自心藏识所变现的似外境之内相分。譬如看见一个美女,其实所看到的只是自心藏识所变现出来的似美女的“境相”(内相分)而已。尽管现代科学研究以为,看见外境的不是眼睛本身,而是大脑中的视觉中枢,但是,这还不是视觉的真相。无始劫以来,有情众生都是在自己的内相分里面起贪爱厌憎,其实都是自己在玩自己的内相分,从来没有超出内相分的范围去直接地感受、领略外境。有情之所以放不下一切,与自认为“所见所触的都是真实的”——这一“经验”有极大的关系,他们不知道自己所见所触其实只是如梦幻泡影般的内相分影像而已。
若人的五根(浮尘根、胜义根)有疾病、有缺陷,或者在醉酒、麻醉等状态下,不能正常地摄取外尘,藏识就会显现扭曲的内相分(内相分和外相分不一致),即无法准确地认知外境。譬如近视、色盲,因为眼根(浮尘根)出现问题,导致藏识显现的内相分“失真”,眼识、意识识别此与外色尘有“误差”的内相分,自然难以得出“正确”的结论,就形成了视觉障碍。若五根毁坏,则不能摄取外境,藏识就无法变现出相应的内相分,也无相应的“识”生出,由此导致失明、耳聋等现象。
六尘,无论是外尘,还是内尘,都是无常变异的法,皆非常不坏的“我”。
3、六识
识,即是了别的意思。佛教所说之“六识”,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见闻觉知心,包括:
一者眼识,了别的是色彩相。眼识是心法,心非是物质,无法与外色尘直接相触,故眼识了别的只是内色尘(内相分)。譬如外物映入眼帘,藏识在大脑的视觉中枢神经(眼根的胜义根)处变现出似外物的内相分“境相”(内色尘),末那识欲详细了别此外物,便令藏识生出意识、眼识,由眼识了别似外物之内相分“境相”所显示的青黄赤白等“颜色”,意识则了别色法尘颜色的深浅、长短方圆、运动静止等细相(细节)。
二者耳识,了别的是内声尘的粗相(音量大小与有无等),由意识了别声法尘的细相(何种声音、谁发出来的,等等)。
三者鼻识,了别的是内香尘的粗相,由意识了别香法尘的细相。
四者舌识,了别的是内味尘的粗相,由意识了别味法尘的细相。
五者身识,身体若触外物、做出动作或出现病变等,由藏识变现出触尘的内相分,身识了别粗细、涩滑、冷热以及体位、痛痒、酸麻等触尘境,意识了别触法尘的细相。
六者意识,意根作意欲了别法尘细相,藏识便生出意识,意识现起后仍不能单独分别之,末那识依意识之思心所,令藏识生出前五识,意识与前五识一起了别内尘。意识与五识一起了别内尘时,称之为“五俱意识”。
除此之外,意识也能单独了别法尘,此时称之为独头意识。独头意识又分四种:梦中独头意识(缘梦中境界之意识)、定中独头意识(缘定中境界之意识)、散位独头意识(如打妄想、意淫)、狂乱独头意识(如精神错乱)。
意识的了别能力极强,能分别很深细的法。意识在了别时,一般只缘取(专注)一个对象,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“一心不能二用”的道理。意识非常住法,意识于五无心位中(昏迷、眠熟无梦、无想定、灭尽定、正死位)断灭而不现前。意识于断灭后复现,是因为背后有常住不灭的心——第八识的存在。
六识都是刹那刹那生灭的,吾人一念间所经历的时间约为九十刹那,每一刹那识种有九百次生灭。一般人心粗,不易察觉识种的生灭交替现象,还以为六识是稳定不变的法。若心念细密,则可略察六识之变易现象。譬如我国民用交流电的频率是五十赫兹,通交流电的灯泡其实是每秒一亮一熄(闪烁)五十次,但人们无法分辨如此快速的闪烁,还以为电灯是一直亮着的。若电流降至三十赫兹时,人就能明显地觉察到灯光的闪烁现象。六识刹那刹那生灭现象如同此理。
以上是六识,所谓“识如幻化”,六识皆非常不坏的“我”。
六根、六尘、六识所包含的每一种法,都有不同的差别和功能,各称为一界,故六根、六尘、六识合称“十八界”。十八界法不仅包含了有情的色身,也包含了有情的见闻觉知心(六识),还包含了处处作主的意根(末那识),有情众生所认为的“我”就是由这十八界组成的,概莫能外。然若仔细地对十八界之一一界进行分析,里面并一个无常不坏的“我”存在。
有情众生所有的身口意业之造作,均不离十八界之范围。这里结合唯识,以人吃苹果的过程为例,说明有情的身心是如何互动以完成某个行为,通过这个例证也可以说明众生的身心都是无我的。
当人吃苹果的时候,首先是苹果映入眼帘,苹果的形状、颜色投射到眼球(浮尘根)的视网膜上形成电讯号,电讯号再经视神经传至大脑的视觉中枢处(胜义根),藏识变现出与苹果相似的影像——苹果的内相分。意根末那识察觉法尘内相分之变化,想要了知这种变化是什么,便令藏识所生出的意识、眼识来了别苹果的内相分,其中眼识了别内相分“苹果”的青红颜色,意识了别其颜色深浅、形状等。这是眼根、色尘、眼识三界之运作。当意识、眼识了别以后,意识根据经验分析,得出苹果好吃的结论,会知意根;意根据此决定吃这个苹果。这是意根、法尘、意识三界之运作。当意根决定要吃苹果,身根去拿苹果;当手接触到苹果时,触觉神经传递“触感”的电讯号至大脑触觉中枢处,藏识变现出相应的内相分,意根令意识、身识了别内相分“苹果”的冷热、粗滑、轻重等,同时将信息会知意根。这是身根、触尘、身识三界之运作。当苹果放进嘴里咀嚼时,舌根接触果肉果汁,形成电讯号传至大脑的味觉中枢处,藏识变现出相应的内相分,意根令意识、舌识了别内相分“苹果”的酸甜可口程度,并将信息会知意根。这是舌根、味尘、舌识三界之运作。吃苹果时所发出的咀嚼声,经由耳根形成电讯号传导至大脑的听觉中枢处,藏识变现出相应的内相分,意根令意识、耳识了别之,并会知末那识。这是耳根、声尘、耳识三界之运作。咀嚼苹果时,苹果香尘随风飘散,鼻根经由呼吸而接触香尘,复经意识、鼻识了别香尘内相分,分别苹果香味的浓淡,同时会知意根。这是鼻识、香尘、鼻根三界之运作。
如是吃苹果的过程中,六识不停地分别,并将所分别的信息会知意根,意根根据六识分别的结果,决定继续吃,并沉溺于吃苹果的韵味中。如是吃苹果的过程中,十八界与藏识和合运作之迅速完美,难以想象,且远较上述说明复杂。
由此可知,人们吃苹果的过程,“看见”苹果的是眼识,分别苹果温度轻重的是身识,品尝苹果滋味的是舌识,嗅到苹果气味的是鼻识,听到咀嚼声的是耳识,意识同步配合五识作更深细的分别,决定吃苹果的是意根末那识,见分的七转识和六尘内相分都是因第八识识种流注而有,哪里有一个“我”在看、在触、在品尝、在嗅、在听、在吃啊!
以上略说十八界之内涵,十八界构成人类所认为的“我”(众生我)的全部。为了清楚地说明“我”的组成部分,佛教还设施了“十二处”、“五蕴”的概念。
(二)十二处
“处”含有“所依”之义,《大乘阿毗达磨集论》卷一谓:
“‘处’义云何?识生长门义,是处义。”
故“处”是指能出生识蕴之处所的意思。在佛法里面,将十八界法的六根与六尘,合称为十二处。包括:眼处、色处,耳处、声处,鼻处、香处,舌处、味处,身处、触处,意处、法处。六根接触六尘,藏识就会变现出相应的内相分,意根想要了别内相分,藏识便会在根尘触处生出六识,来了别内六尘。故《杂阿含经》卷九,佛告诸比丘:
“眼因缘色,眼识生。所以者何?若眼识生,一切眼、色因缘故。耳、声因缘(耳识生),鼻、香因缘(鼻识生),舌、味因缘(舌识生),意(根)、法(尘)因缘意识生。所以者何?诸所有意识,彼一切皆意(根)、法(尘)因缘生故。”
这就是说,六识必须以第八识阿赖耶识所含有的六识种子为因,由根尘相触为缘才能生起。
另外,“六根”、“六尘”相“触”,就会有“六入”的发生。六尘有内外之分,故六入亦有内外之别。外六入是指五色根与意根“触”外六尘的现象,内六入是指五色根的胜义根以及意根“触”内六尘的现象。
佛教设施十二处、六入的概念,是为了说明六识生起的原理,并进一步说明六识的虚妄性、无常性。
关于“身”和“心”的关系。人们无法摆脱“物质决定意识”的思维定势。当人们观察到大脑坏了,或者被麻醉了,意识就不存在了,于是就以为意识是由大脑出生的,以为大脑具有见闻觉知、思考的功能。其实大脑,包括眼睛、耳朵、鼻子、舌头、身体及其神经系统,这些器官(五根)都是肉质(物质)的,肉质器官只是起到接触外境的作用,本身是不会思维分别,也没有见闻觉知作用的。譬如当人熟睡时,即使扒开他闭合的眼皮,尽管他的眼睛、大脑是完好无损的,但是仍然“看不见”外物(睡眠只是六识心暂时断灭了,故人没有了见闻觉知,并非大脑、眼睛暂时停止“工作”而失去功能作用了)。是故只有“心”(六识)才具有见闻觉知的功能,而六识心也是由“本心”(藏识)生出来的,并不是由肉体器官(五根)直接生出来。肉体器官(五根)仅仅是第八识生出六识的一个助缘而已。
(三)五蕴
“蕴”,就是积聚的意思,旧译“阴”或“众”,因此,五蕴又称为“五阴”、“五众”。五蕴就是“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”的总称。《大般涅槃经》卷三十二,佛云:
“众生‘我’者即是五阴(五蕴),离阴(蕴)之外更无别‘我’。”
众生所认为的“我”,其实就是五蕴。五蕴内涵略说如下:
1、色蕴
“色”含有现代人所说的“物质”的意思。色蕴即是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根,以及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尘、法处所摄色等十一种色法的积聚。色蕴因积聚而有,是生灭法,故非常不坏的“我”。
2、受蕴
“受”含有“领纳”、“感受”的意思,包括苦受(不顺己意之受)、乐受(顺己意之受)、舍受(不苦不乐受)等,受蕴就是这种种受的积聚。受蕴依于色蕴、识蕴而有,故非常不坏的“我”。
3、想蕴
想蕴之“想”,佛言:“所谓想者,想亦是知:知青、黄、白、黑,知苦、乐,故名为知”(《增一阿含经》卷二十八)。故不论是有语言文字的了知,还是没有语言文字的思维了知,凡有觉观或有知有觉者,皆名为想。因想是识的功能,故亦将六识对六尘之直接了知性,包括眼识之见性、耳识之闻性,乃至身识之觉性、意识之知觉性,称之为六想身。六识现起见闻觉知性即是想蕴。若因想蕴之知觉性,在了知六尘以后,生起苦、乐、舍受者,已是受蕴所摄,而非想蕴。想蕴依于色蕴、受蕴、识蕴而有,故非常不坏的“我”。
4、行蕴
行蕴之“行”,含有“造作、行为、行动”之义。行蕴既包括身体的各种动作、行为,也包括识蕴之种种心行。故行蕴就是“身行、口行、意行”的三种积聚,乃无常变异之法,并非常不坏的“我”。
5、识蕴
识蕴依《阿含》诸经而言是指十八界法中的六识。在部分大乘论中为了说理的方便,将意根末那识也摄于识蕴之中,譬如无著菩萨所著的《大乘阿毘达磨集论》卷一言:
“识蕴即七识界,谓眼等六识界及意界。”
五蕴非“我”。譬如,若色蕴(身体)是“我”,那么生病截肢以后,是不是“我”就少了一部分呢?若进行器官移植,是不是“我”又被替换了一部分呢?若受蕴是“我”,那么一会儿感受到快乐,一会儿又感受到苦恼,是快乐的感受是“我”,还是苦恼的感受是“我”呢?……若识蕴是“我”,那么大脑被麻醉以后,或者熟睡的时候,觉知心消失了,是不是“我”就消失了呢?故知五蕴的身心都不是“我”,人们所执著的“我”其实是虚幻的,是不存在的。是以五蕴之色如聚沫、受如水泡、想如阳焰、行如芭蕉、识如幻化,皆非常不坏的“我”。
佛教还以“名色”来概括五蕴:五蕴之“受、想、行、识蕴”统称为“名”,“色蕴”称为“色”,合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蕴总称为名色。
以上略说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。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简称为“蕴处界”。蕴处界都是由第八识阿赖耶识所生,第八识虽不属蕴处界,然亦不离蕴处界。第八识遍于蕴处界,与蕴处界非一非异,故阿含诸经常说五蕴“非我(第八识)、不异我(第八识)、不相在”,然此理甚难明白。蕴、处、界也称为“三科”,是最基础,也是最重要的佛法名相之一,学人应理解掌握。
“蕴处界”无我的观点并非难以理解,譬如人们常说“太阳每天都是新的”,太阳分分秒秒都在变化,故今日的太阳和昨日的并非完全是同一个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亦有一句名言: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。如下图(图4  人体行走图):
人在行走时,每往前走一步,他的生理活动和心理活动都会起变化,是以走前一步的那个“我”和走后一步的那个“我”已经不是同一个了,五蕴的身心中,哪里真有一个稳定不变的“我”存在呢?是以五蕴无我的理论并非难以理解,难的是这个观点被众生所认可,这个事实被众生所接受。无始劫以来,众生因为缺少福德因缘,不知道自己有常住不灭的真如法身(真我)存在,皆执五蕴身心为“我”,若突闻五蕴无我,难免就会恐慌,就会不知所措,就会本能地加以排斥。即便是勉强接受了无我的思想,也会情有不甘。有情众生以色身为“我”,以觉知心为“我”,自然会担心色身、觉知心消失之后,“我”就断灭了,故非常恐惧死亡——恐惧这一世的“我”消失,所以每个人都会竭尽所能地维护自我的存在。如果站在众生的角度来看,竭力地延续自我是理所当然的事。譬如人类的政治、军事、经济、科学、医疗、文化、繁衍、不以断我见为目的的积德行善,等等,最终都是为了清除威胁自我存在的种种不利因素,都是为了让自我的存在获得更多的保障。人们在竞争中出人头地也好,成名成家也好,舍弃名利而修身养性也好,其根本目的都不过是为了获取更多的资源与优势,以便更好地延续自我罢了。人们活着就是为了延续“我”、满足“我”,想尽一切方法,不让“我”消失。即便是到了非死不可的地步,也要尽可能地留下一点和“我”有关的东西,比如子孙、名声等,期望“我”能借助这些载体得以延续。人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,没有觉得有任何的不妥。然若站在佛教解脱的角度来看人类(包括其他五道众生)延续自我的行为,实则是没有多少意义的。首先,“自我”的存在,本身就是基于无明而产生的妄想。其次,人类延续自我的行为也是劳而无功的。诸如权力、财富、情爱等,在寻求之时百般地谋划,得到之后的保持亦须劳身伤神,所拥有的一切最终必定失去又会为此懊恼不已。所谓“陋室空堂,当年笏满床;衰草枯杨,曾为歌舞场”,人生的种种追求到头来往往是“竹篮打水一场空”(所以人们会用“不求永恒,但求曾经拥有”来自我安慰)。佛教虽不否认人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生活得相对快乐些,但是这快乐毕竟是短暂的,是无常的。即使是经过打拼而功成名就,不管他的奋斗过程是如何的可歌可泣,事业做的有多大,但是成功所获得的快乐若与生老病死等诸苦相比,可谓不值一提。轮回是每一个人都无法避免的,有轮回就会有与轮回相应的苦痛。如果不学佛,就只能在六道中轮回不已,而且轮回到三恶道是大概率事件,且不谈地狱、饿鬼道的众生所遭遇的大苦,单看畜生道的野兽互相吞食的惨烈情景,就足以让人心有余悸了。然有情若学佛,哪怕是利用业余的时间积德行善,学习无我法,就可以在轮回的过程中,生活越来越圆满,智慧也会越来越增长,一步一步地终究能够走到解脱成佛的顶点。佛法是悖俗的,是逆众生习惯的。故生命的意义,在凡夫众生和佛教的解脱者看来是完全不同的。举一个不很恰当的例子,譬如蚂蚁,若站在蚂蚁自身的立场来看,蚂蚁会觉得筑巢、觅食、繁衍对其而言是世界上最有意义也是最重要的事情;然若站在人类的立场来看,就会觉得蚂蚁的生存毫无意义,譬如蚂蚁辛辛苦苦筑起的巢穴,一场大雨就荡然无存。解脱者亦如是看待有情的生命:如果生命不用来解脱,就只是实现一期果报的工具而了无生趣。不管他现世活得多么精彩,终究都有谢幕的一天,譬如在生死的大海中偶然露头呼吸一下,接下去又会沉入无底的深渊。唯有走向解脱才是解决生老病死诸苦的根本出路,与其追求这一生的功名富贵,莫如拿出些时间来寻求永恒的解脱。一个人若有足够的理性,相信他经过如理的思维,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的。
既然有情众生的色身、见闻觉知心、处处作主的心都不是我,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都是无我的,为何众生会产生“我”的感觉呢?起因便是我见、我执。
 

 

 
本文标签:众生(44)五蕴(45)十八界(26)十二处(12) 本文关键字:众生,十八界,十二处,五蕴
愿所有功德回向:

自归依佛,当愿众生,体解大道,发无上心;自归依法,当愿众生,深入经藏,智慧如海;自归依僧,当愿众生,统理大众,一切无碍。

愿以此功德,庄严佛净土;上报四重恩,下济三涂苦;所有见闻者,悉发菩提心;尽此一报身,同生极乐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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